買房重購退稅知多少?條件計算方式一次大解密

先前介紹過房地合一2.0這項在去年 7 月施行的政策,目的是為了限制投資客炒作也避免有心人士利用舊制漏洞來壓低稅額,故調高短期持有交易的稅率,今天來講講重購退稅,重購退稅這個詞對於大多數老手一定不陌生,但是對於剛進場的不動產新手來說或許是一個省稅的好機會,不要疏忽自身權益,一起來認識重購退稅吧!

 

重購退稅的緣由

    因為人民有自由設定住居所、遷徙之權利自由,對於大屋換小屋、小屋換大屋的換屋族來說,只要買屋及賣屋之時間(以完成移轉登記之日為準)差距在 2 年以內,且符合所得稅法有關自住房屋、土地之規定,就可以享有重購退稅優惠。另外,為了鼓勵並提高農業工業生產、加速經濟建設,因此自營工廠及自耕農業用地之增值稅也享有優惠退稅。

 

(一)可以申請的事由

先售後購

           「先售」顧名思義就是已經賣了,且已經繳納土地增值稅,所以自移轉登記之日起在二年內重新購買土地要符合以下條件,其重購地價(公告現值)大於原出售地價扣除已繳納土地增值稅後餘額,辦理退稅,但不超過已繳納土地增值稅:

          

自用住宅 重購退稅 一生一次 一生一屋
申請次數 不限 一次 不限
稅率 已繳納土地增值稅後餘額,辦理退稅,但不超過已繳納土地增值稅 10 % 10 %
面積限制 出售地:不限

新購地:

都市: 300 平公尺

非都市: 700 平方公尺

都市: 300 平公尺

非都市: 700 平方公尺

都市: 300 平公尺

非都市: 700 平方公尺

無出租或營業 出售前一年 出售前一年 出售前一年
持有年限及戶籍登記 出售前持有6年以上及設有戶籍連續滿6年
其他限制 5年內不能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 先適用一生一次後,在出售才可適用:出售時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沒有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
先購後售

    先購買即是尚未繳土地增值稅,但之後賣掉的話,政府會依照公告現值扣除已繳納土地增值稅的金額來計算重購退稅該退多少

     例如:陳先生在 109/11/1 出售自用住宅用地 2 公畝,售價 2000 萬公告現值 700 萬,已繳納土地增值稅 300 萬,111/8/1 簽訂購地 1800 萬,該地公告現值 450 萬,土地在 111/10/1 完成過戶。

       公告現值 700 萬-已繳納土地增值稅 300 萬= 400 萬(可退稅,超過不退)

       公告現值 450 萬- 400 萬= 50 萬(可退 50萬)

Δ假設公告現值為 900 萬

   公告現值 900 萬- 400 萬= 500 萬,超過已納土地增值稅,所以最多只能退 300 萬

 

結語

最後小提醒,如果想輕鬆省一大筆稅金的話必須也要搞懂房地合一2.0,因為購買新屋在 1 年內移轉是會被國稅局狠狠的抽 45% 的重稅,在兩年內購買房子只要符合自用住宅條件一樣可以再把稅退回。

買房是人生大事,不管是首購族還是想升級居住品質而換房的換屋族,都不能忘記自身權益,做好充足的功課,讓自己的居住品質提升的同時,也能讓生活品質越來越好。

訂閱電子報_單篇文章
訂閱電子報_單篇文章

延伸閱讀:

發佈留言